Anti-Money Laundering ( AML ) 打击洗钱 意思和用途

洗钱 – 定义:
根据《打击洗钱及恐怖分子资金筹集条例》附表1第1部,洗钱被定义为出于以下目的的意图行为:
- 通过获得的任何财产,看似不是从干犯香港法律可公诉罪行的收益中获得的。
- 通过代表收益的任何财产的全部或部分,直接或间接,看似不代表该收益。
恐怖分子资金筹集 – 定义:
根据《打击洗钱条例》附表1第1部,恐怖分子资金筹集被定义为:
– 直接或间接提供或筹集财产,意图将其全部或部分用于进行一项或多项恐怖主义行为。
– 知晓财产将被用于恐怖主义行为的情况下,提供或筹集财产。
– 在知道或不知道某人是恐怖分子或与恐怖分子有关时,向该人提供或为其提供任何财产或服务,或直接或间接为其筹集财产或寻求服务。
相关罪行:
– 洗钱罪行涉及处理代表从刑事罪行得益的财产。
– 恐怖分子资金筹集罪行涉及提供或筹集资金,意图或知道将用于恐怖主义行为。
– 律师应当注意处理刑事罪行得益的洗钱风险,以及核查涉及恐怖分子活动的资金来源。
香港金融管理局 – 打击洗钱及恐怖分子资金筹集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