商户可否拒收 硬币、毫子、散子?

在法律层面上,商户没有义务必须接受硬币作为付款方式。根据《硬币条例》第2(1)条列明,硬币可以用来支付一定范围内的款项。
但没有法律要求商户必须接受硬币,也没有明确的罪行和罚则规定。
因此,如果商户拒绝接受硬币作为付款,这通常被视为一个 民事纠纷,而不是一个 刑事犯罪。在交易中,买卖双方可以自行商定付款方式,但商户有权选择接受或拒绝硬币。
以面额不少于 1 元的硬币而言,所支付的款额不超逾 100 元;
以面额少于 1 元的硬币而言,所支付的款额不超逾 2 元。
如果您有大量的硬币且无法使用,您可以考虑将其带到香港金融管理局的硬币兑换点(即所提及的「收银车」)兑换成现金或存入电子支付工具。这些兑换点在全港不同地区轮流提供服务。
金融管理局 硬币收集
https://www.hkma.gov.hk/chi/key-functions/money/hong-kong-currency/coin-collection-programme/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