香港公司 恢复注册 程序及区别

如何恢复已撤销注册的公司?
根据香港《公司条例》第765(2)条,若公司注册已被撤销,可向原讼法庭申请恢复注册。
一般情况下,公司取得法院命令并提交所需文件后,恢复程序约需**2个月** 建议申请人委聘法律或其他专业人士协助处理。
撤销注册、剔除注册与清盘的关键区别
| 项目 | 法律依据 | 程序性质 | 适用情况 |
|---|---|---|---|
| 清盘 | 《公司(清盘及杂项条文)条例》第V部 | 正式结业程序,需处理债务及资产分配 | 结束营运且存在负债的公司 |
| 撤销注册 | 《公司条例》第750条 | 简化程序,成本较低 | 不营运但具偿债能力的公司 |
| 剔除注册 | 《公司条例》第15部第1分部 | 处长主动行使权力 | 处长认为公司未营运或经营业务 |
恢复被剔除注册公司的两种方式
-
法院命令恢复
– 依据条例:第765条
– 适用对象:所有被解散的公司
– 建议:需透过法律程序办理,强烈建议寻求专业协助 -
行政方式恢复
– 仅限被处长剔除注册的公司
– 申请时限:
本地公司:解散后20年内
非香港公司:除名后6年内
– 申请人资格:
本地公司:前任董事或成员
非香港公司:董事或成员
以本地公司为例:
– 公司被剔除时仍在营运
– 政府不反对恢复注册
– 已更新公司纪录文件
– 已缴付政府相关费用
公司注册处 https://www.cr.gov.hk/tc/faq/local-company/dereg-striking-off-winding-up.htm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