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香港公司更改董事

2025-12-05 · 董事 / 股東

公司運營中,董事變更是一項重要的法律程序。無論是董事辭任或委任新人,都必須嚴格遵循香港《公司條例》的規定。

一、 董事資格與人數要求

在進行任何變更前,請先確認新任董事符合基本法定條件:

1. 董事資格

2. 最低董事人數

公司類型最低董事人數
私人公司1名
公眾公司或擔保有限公司2名

二、 更改董事的標準流程

董事變更需經過內部決議與政府申報兩個關鍵步驟。

步驟一:召開董事會會議並通過決議
召開董事會會議,正式通過關於「舊董事辭任」及/或「新董事委任」的決議,並妥善記錄於會議紀要中。

步驟二:向公司註冊處提交法定申報
此為法律強制步驟,務必於法定期限內完成。

  1. 提交表格:公司必須在新董事委任或舊董事辭任後的15天內,向公司註冊處提交指定的通知表格。

    • 常用表格ND2A(用於通知董事或秘書變更)。
  2. 特殊情況:若辭任董事合理懷疑公司不會為其辦理申報,可自行向公司註冊處提交 表格ND4,以正式通知其辭任。

步驟三:更新公司內部法定記錄
在進行政府申報的同時,公司必須同步更新內部登記冊:

三、 重要注意事項與專業建議

委任新董事前

委任新董事後

董事辭任時

強烈建議
對於不熟悉流程或情況複雜(如涉及法人董事、大量董事變更)的公司,委託專業的公司秘書服務機構處理,是確保合規、避免遺漏和罰款的最高效穩妥方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