并不是所有 设计 都可以 注册成为 “商标” “Trademark”

- 无独特性的设计
- 设计对物品功能或外观无重要影响(例如:普通圆形水杯)。
- 违反公序良俗的设计
- 包含暴力、歧视等不良内容(例如:印有脏话的图案)。
- 特定类型的技术或艺术品
- 软体与电路设计:电脑程式介面、IC电路布局。
- 纯艺术品:雕塑、壁饰、奖牌(除非用于工业复制,如模具)。
- 印刷品:日历、书封、地图、标签、贺卡等(例如:一张普通明信片)。
- 功能主导的设计
- 形状纯粹为实现功能(例如:螺丝的螺纹设计)。
- 形状需配合其他物品(例如:手机保护壳必须匹配手机外型)。
- 含官方标志的设计
- 直接使用国旗、国徽、香港区旗区徽(例如:印有区旗的T恤图案)。
注册后有什么权利?
- 独家使用设计于商业用途,他人未经许可用于相同/相似产品即属侵权,可提告。
重要提醒:香港注册的地域性
- 即使已在中国内地或其他国家注册,仍需单独申请香港保护,依据本地《外观设计条例》。
为什么这些设计被排除?
- 保护原创性:避免普通设计垄断市场。
- 区分技术与艺术:专利保护功能,版权保护艺术,外观设计需介于两者之间。
- 维护公共利益:防止官方标志被滥用,保障公序良俗。
例子理解
- 可注册:独特造型台灯(非功能主导)。
- 不可注册:标准USB插头形状(功能决定)、印有国徽的商标。
智识产权署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