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并不是所有 设计 都可以 注册成为 “商标” “Trademark”

2025-05-14 · 商标注册
  1. 无独特性的设计
    • 设计对物品功能或外观无重要影响(例如:普通圆形水杯)。
  2. 违反公序良俗的设计
    • 包含暴力、歧视等不良内容(例如:印有脏话的图案)。
  3. 特定类型的技术或艺术品
    • 软体与电路设计:电脑程式介面、IC电路布局。
    • 纯艺术品:雕塑、壁饰、奖牌(除非用于工业复制,如模具)。
    • 印刷品:日历、书封、地图、标签、贺卡等(例如:一张普通明信片)。
  4. 功能主导的设计
    • 形状纯粹为实现功能(例如:螺丝的螺纹设计)。
    • 形状需配合其他物品(例如:手机保护壳必须匹配手机外型)。
  5. 含官方标志的设计
    • 直接使用国旗、国徽、香港区旗区徽(例如:印有区旗的T恤图案)。

注册后有什么权利?

重要提醒:香港注册的地域性

为什么这些设计被排除?

例子理解

智识产权署

https://www.ipd.gov.hk/tc/designs/faqs/index.html